臺海網(微博)10月31日訊 美國《紐約時報》當地時間29日刊發報道認為,10月25日臺灣馬英九辦公室前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了第12屆同志游行,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,臺灣相對保障同志權利,堪稱“亞洲同性戀者的燈塔”。
  據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《紐約時報》指出,臺灣的同志運動走過很長的路,同性戀者被允許服役,教育主管部門也要求教科書提倡包容同志,近年更立法保障同性戀權益,包括禁止職場歧視同志。
  相形之下,亞洲一些地區當局則將同志定罪:文萊明令同志關係觸犯刑法;印度尼西亞亞齊省9月底通過立法,同性性行為將處以100下鞭刑;新加坡法院本月29日裁決,刑法377A條文禁止男性間性行為的法律並不違憲,引來有關方面的譴責。
  國際男女同性戀人權委員會的亞太區負責人蒲爾女士(Grace Poore)說:“臺灣鼓舞亞洲大部分地區…並走在他們前面。”
  但《紐約時報》也指出,雖然說臺灣是亞洲地區同志們的燈塔,但最近遭到強烈反對的“多元成家法案”則點出其限制。  (原標題:紐約時報:臺灣堪稱亞洲同性戀的燈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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